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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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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艺活动部。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大型群众文化演出(巡演)、赛事以及各类文化惠民活动,负责指导基层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表演艺术类作品的创作、排演;负责江苏省文化志愿服务总队办公室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文化志愿服务建设和活动开展,打造江苏文化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25-84699098

(二)创作研究部。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省公共文化调研及文艺作品的创作研究;组织实施全省群众文化、非遗保护理论研讨和文艺评论;负责馆刊《文化新时代》《江苏非遗》的编辑出版及本馆年鉴、年报的统筹编辑工作;负责江苏省群众文化学会相关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25-84699097

(三)公共文化服务部。主要职责是统筹开展全馆阵地性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负责全馆开放场所和设施的使用、运行、维修、改造及物业安保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开放场所各类迎检、来访、接待和会务保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25-84699251

(四)美术书法摄影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群文系统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的组织创作和活动开展;组织开展全省美术、书法、摄影展赛活动;负责江苏省艺术摄影学会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25-84699392

(五)艺术教育部(江苏省老年文化大学)。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省全民艺术普及工作;负责全省文化馆(站)业务干部培训;开展面向中老年、青少年等不同群体的各类示范性艺术教育及培训课程;负责江苏省老年文化大学工作;组织全省社会艺术类(美术、书法、音乐)的考级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25-84699159

(六)数字信息部。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馆公共数字建设及运营推广;组织指导全省文化馆系统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和地方数字资源建设;负责本馆网络安全、艺术档案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和运营维护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网络活动和数字艺术培训普及等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25-84699590

(七)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宣传推广优秀传统文化,组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档研究、保存保护、传承振兴等工作;负责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库、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展览(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负责指导基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训和辅导全省基层非遗保护工作人员;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25-84699195

(八)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上级机关和馆领导重大决策的落实、督办和协调;负责全馆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作和职称评聘、人员工资、公开招聘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公务用车、会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25-84699348,传真025-84699309

(九)财务室。主要职责是执行本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经费预算、决算编报并监督执行;负责收支业务、日常报销、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资福利发放等工作;负责本馆工会和学会等财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25-84699607